九 大熊猫之求取功名篇
![关注2007国内十大社会事件[图片]](/Files/daxiongmao9.jpg)
语云:欺诈可能有用,诚实却是上策。
背景:重庆荣昌警方涉嫌“计杀”大熊猫.
根据四川雅安宝兴县熊猫保护专家崔学振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仅四川宝兴县,就有19只大熊猫被猎杀。蹊跷的是,每次猎杀事件发生前,当地总不时有外来神秘人要收购大熊猫皮,并主动上门寻找猎户,开价数十万;猎杀事件后,每次交易地点都设在重庆荣昌县境内。更蹊跷的是,每一次交易完成后,荣昌警方都能迅速破案,并将猎杀者重判十多年,但这些神秘买家却从来没有被抓获过。种种迹象显示,重庆荣昌警方涉嫌唆使当地农民猎杀大熊猫,目的是能迅速“破案”以便邀功。
品论:
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印象就是“执法犯法”!
大熊猫是国宝,这个概念我想重庆荣昌警方比普通老百姓更清楚,保护者居然对保护对象“计杀之”,此中诡异,万民无不惊悚。
“升官发财”的方法有很多种,何以荣昌警方竟对手无寸铁,口不能言的大熊猫下此狠手,颇值得观众思考。
此案令人想到了中国文化的一个古老名词:“罔民”。《孟子》记载,孟子在游说梁惠王时说:“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若说将猎杀者重判十多年,那么这些罔民之人该判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