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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姆斯特丹寻找伦勃朗的遗迹[图片]

2008-1-24 17:59:17| 点击:39 | 评论:0 | 专栏: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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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姆斯特丹寻找伦勃朗的遗迹[图片]

  我曾有机缘拜望伦勃朗的这座故居。在此之前,我已读过了伦勃朗的传记,并在伦敦寻访到他那幅绘制于1663年的着名自画像,还以此为题写了一篇艺术随笔《凝视着伦勃朗的眼睛》。应当说,对这座故居是向往已久了。我当时见到的各种版本的荷兰旅游图都没有标注这个故居,因为它确实算不上一个景点。但是,在我心目中,这却是荷兰之行必须寻访的一个所在。

  在我随行的团队里,没有人愿意放弃大名鼎鼎的荷兰风车而去随我寻访故居,我只好独自前行。语言不通,道路不熟,只凭着一张由翻译写的字条和一颗虔诚的朝圣之心,我竟然顺利找到了乔登布里街上的这座三层楼房。这里已经改建成伦勃朗故居纪念馆了,而那个长着个蒜头鼻子的圆脸庞,无疑就是一个不用语言文字的活路标。

  伦勃朗故居地处城市中心,即使用现在的观念来衡定,也堪称是一座豪宅。当伦勃朗于1634年与豪门之女莎士基亚结婚之时,他的绘画事业也正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势头。他精湛的肖像画艺术,给他带来了如日中天的声誉和无数订单,使他年纪轻轻就已跻身于富豪之列。他的幸运就在于,既赶上了荷兰经济的上升期,又赶上了这座城市中产阶级的形成期。那些暴富的商人们急于为自己和家人留下足以向世人炫耀的“光辉形象”。于是,过去只为皇亲国戚达官贵人所专享的肖像画艺术,开始走向民间,成为一般市民也可以用金钱来换取的荣耀。这对生于此时此地的肖像画家来说,实在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从这个意义上说,伦勃朗确实是个幸运的画家。他有能力一掷千金购买这座位于富人区的豪宅,既显示了他的财力和雄心,也是他的艺术获得社会认可的一个标志。

  有些艺术史家曾推断,伦勃朗购买豪宅的金钱是来自他妻子的巨额陪嫁,至少是得到了女方家族的某种资助。但我觉得这推测不太符合伦勃朗的性格。心高气傲,桀骜不驯,恃才傲物,挥金如土,是伦勃朗这一时期的个性特征,他怎么肯从女人的钱袋里讨生活呢?近来读到的资料显示,伦勃朗购买此宅是分期付款,而他的首付款(全部房款的三分之一)还是找过去曾资助过他的绪金斯先生借来的。这至少证明,他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卖画所得来支付这笔房款的。

  当然,促使伦勃朗下决心购买这座豪宅的诸多因素中,莎士基亚的因素无疑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出身卑微的磨坊主的儿子,伦勃朗对莎士基亚肯于下嫁一直充满感激之情,而妻子的善解人意和温柔体贴,更使年轻的画家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他早就许下诺言,一定要对得起莎士基亚,为她购置一处与其身份相符的房产,这是伦勃朗早有的计划。而妻子怀孕的喜讯则不啻是催生这一计划的直接动因。他要给即将降生的小生命送上一份大礼。于是,伦勃朗的购房计划提前实施了。

  伦勃朗搬进豪宅之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房款付清了。他的画实在太受欢迎了,订画的人们排着长队,他日夜赶画都来不及。他的画价一提再提,他很快就成了全城身价最贵的画家。这时的伦勃朗可谓春风得意,万事遂心。上帝似乎把万般宠爱集于他一身,金钱,美女,豪宅,声誉,一个艺术家所能享有的一切,似乎在短短几年间就堆积在伦勃朗的面前,任他驱遣任他享用任他挥霍。他是天之骄子,他是艺术的主宰,在他面前,订画人只能听任安排,不能指手画脚,更不能说东道西。这种俯视一切的优越感,助长了他的坏脾气,也埋下了他日后与主顾之间那种水火不相容的祸根。

  住进这座豪宅的最初几年,是伦勃朗一生中最顺心最惬意最美妙的一段时光。他以莎士基亚为模特,画了多幅精美的油画,色彩之明快,情调之优雅,都与他的晚期画作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还开始醉心于收藏,到处搜罗古代艺术品和各种他认为有意思的小玩意。在他的藏品中,不乏古希腊古罗马的石雕精品,也有不少文艺复兴时期大师们的杰作。他花钱如流水,赚得再多依然是入不敷出。他从来不去理财,对数字全然无知,对商品社会最看重的守时重信的概念也全然无知。他经常拖延交画时间,哪怕订户是为了某个特殊纪念日而订制的画作,他也时常不能按时交货。这常常让对方怒不可遏,而他却漫不经心根本不当一回事。反正订单总会纷至沓来,不愁没人送钱上门。

  平心而论,假如伦勃朗就这样轻车熟路地画画赚钱,他的脾气再坏也不会衰败以致破产。毕竟他这时的绘画风格是为社会所欣赏所需要的,凭着他那绝对一流的精准造型精湛技巧精美构图,他总会赢得新客户和新财源。但是,那样一个伦勃朗,岂不等于沦落到与艺术史上无数庸凡画家同等的地步了么?大师与庸才的区别,就在于庸才总是习惯于在熟门熟路的大路货中沉迷,而大师总会超越彼时彼地的审美局限,去发现去探索更高更远的艺术目标。一旦发现这灵光乍现的艺术苗头,他就会不顾一切地追逐下去,即使孤军深入即使倾家荡产即使众叛亲离即使献出生命,他也在所不辞——伦勃朗的过人之处超凡之处惊世之处,不正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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