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是个底子。它有它看似安然实则奔涌的调势。因为长大了,自然要怀旧。

邓丽君——教会我们缅怀
若说有歌声能比自然,如春花、夏雨、秋月、冬雪,能历久弥新的,当属邓丽君了。
在她的一些黑白色录影带中,她年少,穿着棉布格裙,坐在船上泛舟,面孔圆圆如月,身材宛如少女。在另外的彩色录影带里,她年已四十,珠罗满身,面孔蓬松了些.一双眼睛,却仍旧如月色临水,纯洁透明。她这样的女人曾经竟爱过成龙那样的糙人,但这样的故事恰恰说明了她天生的包容。歌人合--,就是一个字:融。少女、母亲、女人,她把女人的感觉都融合在了一起,在身上,在骨头里,在歌声中。
所以,邓丽君既是一代又一代人眺望美好往昔时温柔的回忆,又是一个用骨头里的味道唱歌的人。所以她的温柔,不是别人学得来的。
郑智化——教会我们勇敢
只要你用纸笔写过唐书,只要你张口一笑露出隐约的四环素牙,只要你拥有过一盘心爱的卡式磁带,你就定会与七十年代有关。即使红在当下的“水木年华”,也会在2037年最新推出的专辑中,特别录制了一首(别哭,我最爱的人),以此怀念他们的青春岁月。郑智化的歌与词,是未成曲调先有情的典型,它,符合那个年代人已被洗得微微发白的青春。
“是否记得我骄傲的说/这世界我曾经爱过/不要告诉我永远是什么/我在最灿烂的瞬间毁灭”。歌词的唯美和隐痛,旋律的纯净和伤感,再加上拄拐演唱却永远笔直屹立,面色苍白却永远身姿不驯的男人形象,使郑智化深深刻录进一代人的年轮。那时男生和女生清空着一颗心听录音机里传出来的歌,“浓妆艳抹你去哪里,苍白的眼眸”,追随着这样的歌词:现在想来,郑智化用来影响我们的无疑是他的唯美的悲观主义和自我激励式的个人英雄主义。
罗大佑——教会我们思考
几年前,在北京的一问夜场酒吧里,有人做了一个小型的罗大佑歌曲联谊会。若是按今天的说法,那应该称之为主题派对或者“歌迷粉丝会”:会场并没有主持人,自然到场的客人也没有一人持有闪闪发光的“粉丝牌”,甚至酒吧还照常接待随机进场的客人。只有空气中淡淡飘散着罗大佑的歌曲,那也许正像是七十年代人的聚会作风,不是很Open.也不是很拘束,有一点想要感际,又有一点想要隐藏。“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改变了你的笑容”。喜欢罗大佑,就是喜欢他的理性的词句中蕴涵的诗意,喜欢他感性的曲调中感而不伤的韵律。
罗大佑是个用旋律写诗的诗人。他和大多数以歌传情的音乐人的不同之处,是他的歌中常有家国之思,望乡之感。他写香港,写鹿港的小镇,总是能将宏观的世界和微观的情感融合在一起,所以他的歌,可以一听再听一唱再唱,因回味而至悠远,因个人而至时代。
齐秦——教会我们孤独
齐秦第一次出现在彩色电视屏幕上的形象,对一个出生在七十年代的人来说几乎是致命的……破碎的长发,粗劣而时髦的牛仔裤,一双眼睛闪着坏小子狂妄而凌厉的光……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茫茫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冷冷的黄沙……”忘不了他的狼嚎,只因为忘不了自己的青涩岁月。忘不了他孤独的声音穿过校园的孤月,只因为关于青涩岁月中自己写了一个又一个日记簿的事情全忘了,只有当他的歌声一响,才想起,原来,青春还在那里,孤独还在那里,原来,我有青春,我有齐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