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能说自己喜欢玫瑰。年轻的时候,因为玫瑰这个名字负载着太多的含意,羞于去想自己是否渴望它。喜欢它,大概心的深处也不敢去认真想它吧,觉得自己和这郑重其事的花不搭配。《小王子》里那朵玫瑰所散发出来的虚荣的清香就是我回避这种花的理由。但还是舍不下玫瑰,要不,又为什么常常买玫瑰去送朋友呢?多少年来,要是想感谢一个人,一定买最好的玫瑰去看他。然后张罗着修剪、插瓶,一切安排妥当,还要忍不住夸一句:“它真漂亮,对吧?”
我一直比较敢喜欢望日莲,偶尔买到了新鲜的花就用瓦罐装了清水,里面放半片维他命,将黄团团的坦白而沉重的花朵供在自家桌上。
后来,读到尾随《小王子》而来的另一本书,《玫瑰的回忆》。字里行间,那股清香的虚荣在幽怨、爱的苦涩、男女之间纠缠的恩怨、女人在爱情里的得失计算中,如玫瑰精油的气味一样扑面而来,带着微微甜腻的油气。我想,要是我是她,第一不肯写这么本书,第二不愿标榜自己就是那朵“玫瑰”。
如大多数欧洲的花园一样,维也纳大众公园里也有一个玫瑰园,我的印象里,那里四季都有花。春暮时,更是像打开的香水瓶一样,一直香到周围的街上,一直落到在环路上开过的街车里。
玫瑰们沉重地在晚风里摇曳着,有时它突然枝头一松,上百片的花瓣就落了下来。写《漫卷西风》前,一本希茜公主的传记也是在那里的绿木条椅子上读完的。春天的黄昏漫长,常有一只夜莺飞来园子里唱歌,它让我想起安徒生的故事。但是我在夜莺的歌声里读的是一个不快乐的皇后的真实故事,不远处的教堂地窖里停着她的棺木。
玫瑰树上常传出一阵柔软的惠幸声。到了凋谢时,红色的刺和绿色的叶子,都衬托着玫瑰真切的面貌。瓣上泛出了锈斑,如面颊上一层层泛起的褐色斑点,意味着胃肠系统经年的不适,是那些导致胃肠系统不适的压力和不快的纪念物。花蕊败了,长出了老人痣般的黑头。至于松弛得不成样子的花形,很像生育过的小腹。花瓣的边缘已经干焦紧缩,就像男女之间勉力维系的紧张关系,只要多一个眼神,便告破裂。这样的分手,已经倦怠,如同花瓣的边缘那样干涩。什么都不想再说了,就是断了音讯,永别。
这时,我才发现,我开始注意玫瑰了,它们激起了我心中亲切和温柔的感情。要是去欧洲的老皇宫,老夏宫,渐渐的会特意去找玫瑰园,去看正在凋谢的玫瑰。被黄昏时明亮的天光照耀着的花园里,看到它们,我总是惊奇。为什么要等到我已不再年轻,才喜欢它呢。
难道我喜欢的是清秀的虚荣在岁月的摧残下渐渐放弃的真实面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