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大革引入跨国公司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投资,希望能够通过市场吸引跨国公司进入,通过跨国公司的研发技术溢出带动本国相关技术的进步,但多年来的经验表明,跨国公司,特别是研发机构的技术溢出相当有限,关键}生技术基本不存在溢出效应。市场丢了,但跨国公司,特别是研发机构的技术并没有向我国企、眦溢出。
仔细考察跨国公司投入到我国的先进技术,大多数都是先进的生产线,事实上是生产能力的转移,这与严格意义上的技术转移是有本质区别的。
以我国最早引进外资的轿车行业为例,国际上各主要大汽车公司都在中国设立了合资企业,投入了先进的生产线,中国汽车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迅速提升。但是,我国至今一直没有掌握轿车的设计技术,几乎没有自主设计的车型,作为轿车心脏的发动机的技术也没有掌握。通讯行业也是如此,成立于l984年的合资企业上海贝尔公司,是中国通讯行业的龙头企业,其核心技术从未让中方掌握,电脑芯片一直从其母公司进口,通讯程序不让中国人接触,真正对我们转让的技术成分有限。
大量事实证明,在合资企业中跨国公司始终控制着核心技术,能与中方共享的大多是一般操作技术和组织技术。中方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最后组装和装配工作,这不仅难以在合资中取得先进技术,也容易形成对外资方在技术上的依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中方员工接,近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的可能性就更小。
监管难
事实上、我国l992年以后实施的“以市场换技术”战略不成功在很大程度是由于跨国公司对技术外溢的严格控制造成的。
跨国公司的本质决定了它们必然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其经营目标与东道国政府和企业的目标并不一致。跨国公司通过技术转移的内部化排除外部市场的作用,逃避东道国的监管,也是为自身利益服务的。
以我国为例,根据财政部的统计,1998年三资企业中有5.2万户出现亏损,亏损面达到61%,亏损总额为l055亿元人民币,同期三资食业的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和资本收益率分别仅为1.35%、2.08%和0.64%。这些数据显示出三资企业在华经营状况是整体亏损。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却已进入资本利得汇出的高峰期,在1996~1999年间,我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的投资收益转移分别为39亿、81亿、l21亿和180亿美元,这就意味着三资企业的整体利润是惊人的。两者明显相互矛盾,这实际反映了跨国公司在通过转移定价进行利润转移、逃避税收等一一系列活动。
应对
在技术日益成为跨国公司进行全球扩张和市场垄断关键资源的背景下,跨国公司一方面通过研究开发的全球化和联盟化尽可能利用世界的技术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内部化转移将核心技术牢牢控制在企业内部,以此达到强化自身技术垄断和市场控制能力的目的。
要提升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形成我国产业的技术优势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跨国公司的转移或溢出是必要的。但是,根本出路存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养自身的人力资源,增强我国企业的模仿能力、学习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最关键的是要培育我国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技术路线和技术体系,从根本卜摆脱对跨国公司的依赖。
此外,要加强对跨国公司通过技术实施转移定价的监管,特别是对避税和转移利润活动进行重点调查。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和逃避税收最主要的方式,而通过技术转移内部化进行转移定价则具有更加突出的优势。